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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12/09 23:59
現在是12/9晚上11:47分,不久前,我剛到家。
通常回到家的第一件是就是叫電腦起床,我要聽歌囉!
接著就忍不著先上網,把這顆該洗的頭及身驅先晾在一邊,先來說說話。
原來就算再矮的高跟鞋,穿一整天也會痛ㄚ!
喜宴一結束,我這個伴娘也就算是完成任務了,
一懈下重擔,腳就忍不住開始傳來抗議之聲,
可是誰叫我,以為1吋半的鞋子不會有太大威脅,
沒帶半雙平底鞋出門,
在走進家門前,高跟鞋踩出來的聲音,一聽就知道"我的腳快廢了",
恨不得將"真皮"平底鞋拿出來使用。
這給我一個很好的教訓,叫我不可以懶惰,
該帶出門的"家私",還是不能省略的。
以上,發完勞騷,
布穀鐘裡的鳥兒,叫了12聲,我也該來去清理我這一身了。
p.s.:好有成就感,我美美的純白三角披風,今天派上用場囉!(用在新娘和我自己身上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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